邀请外国人来华入舟须知
发布日期:2022-08-03 16:24 信息来源:市外办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多个中国驻外使领馆先后发布通知,公布最新签证政策,进一步放宽外国人来华签证申办要求,便利外国人来华入境,其中来浙从事商务、访问、工作等活动的外国人申办签证时,无需提交我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具体政策请登录使领馆网站查询,申请所需材料以使领馆发布为准。
申办签证时,如我驻外使领馆要求提供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邀请函核实单的,邀请单位可向属地外事部门提出申请。舟山市外事部门已就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审核签发工作进行优化,以更好服务我市企业“请进来”,便利对外交流合作。申办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注册地在舟山市范围内的企业(注册须满6个月)。
二、提交材料
1、《外国人来华入舟签证邀请函申请表》
2、《用人单位责任承诺书》
3、被邀请人护照信息页、最近一次来华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如邀请对象的“签证地”与“国籍”不一致的,须提供邀请对象在“签证地”国家的有效居留证明。
4、有效贸易凭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专办员在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下载《外国人来华入舟签证邀请函申请表》和《用人单位承诺书》,填写、打印、盖章,与其他材料一起向所在县(区)、管委会外事部门提出申请。
2、属地外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符合要求的企业邀请信息录入申报系统,并推送至市外办审批。
3、市外办审核同意后,签发签证邀请函核实单。
四、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在首次申办外国人来华邀请前,需到属地外事部门现场备案企业信息,请企业法人和专办员随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外国人来华期间,按照“谁邀请、谁负责”原则,各申请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好人员入境后的全流程管理服务工作。并在被邀请人离境后30天内填写《被邀请人情况反馈表》,提交被邀请人签证和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
3、舟山市外办及各县(区)、管委会外事部门联系咨询信息:
部 门 | 办公地址 | 联系方式 |
舟山市外办 | 新城翁山路530号1319室 | 0580-2263039 0580-2280667 |
定海区外办 | 定海区昌国路61号 | 0580-2601578 |
普陀区外办 | 东港昌正街169号1号楼810室 | 0580-3010997 |
岱山县外办 | 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县行政中心主楼5楼521室 | 0580-7337870 0580-4476733 |
嵊泗县外办 | 菜园镇沙河路348号 | 0580-5082749 |
新城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 新城田螺峙路480号 | 0580-2292113 0580-2629927 |
普朱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 朱家尖慈航路55号七号楼405室 | 0580-6878122 |
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迎宾大道111号1905室 | 0580-8065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