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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履行党管人才“第一责任人”职责,助推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近期,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考核结果中,我局荣获第三名。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打造人才垒峰工程。坚定树立“人才投入优先”理念,持续加大人才倾斜支持力度。2022年,安排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2.2亿元,增长120%,重点支持人才培养培育、创新激励等领域,做稳人才队伍“基本盘”、做强人才集聚“大平台”、做精人才发展“好品牌”、做好人才服务“关键事”,加大对人才培养培育、激励保障、人才服务等领域的支持。 二是凝聚人才集团合力,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联动市委人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投公司等职能单位,按照“政府使命、企业属性”方针,创新性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市人才公司共有各类劳务代理企业230家,代理人员约4500人。2022年,该公司荣获全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位列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100强第21名,较上年提升15名。 三是深化改革突出创新,合力谋划重点人才工程。围绕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实施意见,联合市委人才办等职能单位出台《舟山市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办法项目管理办法》《舟山市人才引育奖励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实施办法,实现人才经费“谁使用、谁编制、谁管理”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资金拨付使用效率,蓄力营造人才最优生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人才的倾斜支出力度,深化落实科研成果赋权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深入实施人才强市首位战略作出更大的财政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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